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05年4月份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4月份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20件死亡20人,主要肇事時段以14-16時、16-18時及18-20時各發生3件最多,肇事原因以自撞、自摔案件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肇事車種為機車14件,死亡年齡層為70-79歲長者6人最多(65歲以上共計7人);道路型態市區道路發生16件、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等。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及機車使用之安全教育的宣導。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
四、統計本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人與車類型發生3件、自撞類型發生8件、車與車類型發生9件,請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教育防制作為

  1. 持續安排學生交通車不定點路邊聯合稽查4月份稽查10次29輛,1輛不合格(超載)。
  2. 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聯合巡查,以杜絕學生無照駕駛、端正騎機車戴安全帽及遵守交安規則等。4月份辦理校外聯合巡查計60次。
  3. 依事故發生類型:機車(14件)、高齡者(7件)、自撞類型發生8件、車與車類型發生9件。道路型態: 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6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最多。

肇事特性: 未注意車前狀況(內含疲勞恍神駕駛、路 口及入彎道未減速失控、駕駛疏失、身體不適等)等,請各校將相關事故類型、特性納入重點宣教。

  1. 據警察局4月份A1、A2類交通事故分析資料持續發函各校宣導:機車駕駛安全防制(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高齡者用路安全防制等。依肇事原因、時段等相關特性配合學校活動、課程、里民大會、社區大學及樂齡學習中心課程中加強安全教育宣導尤以高齡者為要。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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