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6305&ctNode=414&mp=22&idPath=405_414

(一)請貴校1年應至少自辦1場校內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研習。
(二)辦理「菸害防制」健康促進議題宣導時,請加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
(三)請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議題納入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42頁規定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3小時課程規劃。

請於辦理上述相關宣導及研習活動時善加利用並融入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