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各校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教育宣導工作,並落實管制校園霸凌案件之調查、處理及輔導作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050087217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安全、溫馨、適性的友善校園環境,請指導轄屬學校運用各項集會場合(例如朝會、週會、結業式等),持續宣導防制校園霸凌應有之作為與責任,並於105學年新生始業輔導(新生訓練)期間,依學制列入適當課程,教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涵義(防制校園霸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及防制學生遭受網路賭博危害等),以建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正向推動友善校園。
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1條規定,學校受理申請(或知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應於3日內召開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2個月內調查處理完畢,以確認是否成立校園霸凌案件;請各校落實前揭期限規範,並積極與家長及學生溝通說明處理情形,俾使家長及學生了解學校積極調查及處置作為。
四、承上,經學校因應小組調查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之案件嚴重個案,可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資源,若有特殊教育學生個案,則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提供協助。
五、請各校每學期定期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實施專題報告,強化學校教職員工知能及處理能力。

壹、校園時事要聞:摘自2015年05月30日 蘋果日報
人魔闖校園 小二女遭割喉命危
【綜合報導】人神共憤!台北市一名男子昨下午闖入國小母校,隨機挑選一名小二女童,在廁所將她割喉,女童氣管、血管、肌肉遭割斷,倒臥血泊,一度無呼吸心跳,而這名喪心病狂的割喉魔犯案後竟冷血地洗完手,再自行報案「我殺人了!」他被逮後對警方稱晚上睡不好,以為殺人後就可好好睡覺。被害女童經急救恢復生命跡象,但昏迷指數僅有3,仍處險境。
貮、校園安全宣導事項:
為加強校園安全宣導,請強化學校監視系統,以消除校園死角,維護校園安全,建置各項校安防護機制:提升師生自我防護知能,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教育宣導;落實校園人車進出管制,避免不明人士直接入班;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增加定點巡查次數;學校與轄區警政單位建立聯繫通報機制,必要時,得請求警方協助校園周邊巡邏及學生上、下學安全維護,以確保校園安全。
學校可與警察機關建立合作機制,展開校園安檢措施,警方有提供「治安風水師」服務,可至各校進行校安檢測與校安宣導;同時更新校園防護硬體設備,加裝校園內外周邊CCTV攝影系統、路燈照明設備、預防翻牆的外牆紅外線感應設備等,如果有人突然入侵校園,可以適時提供即時警告,以強化落實校園安全工作。 參、強化校園保護學童安全事項: 一、出門、上下學要結伴同行。 二、不接受陌生人的金錢、玩具及禮物與糖果或飲料。 三、平日穿戴應以整齊清潔為原則,不宜過分昂貴。 四、假設緊急狀況,約定暗語、代號。 五、教導孩童如何向學校或警方求助。 六、陌生人來校欲以任何理由接走學生時,應設法與家長聯絡查證。 七、應密切注意無事逗留在校區內外的可疑份子,並上前盤詢或報警處理。 八、規勸學生不可單獨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並避免單獨留在教室內。 九、教導學生遇到陌生人自稱是督學、師長或親友時,應報告老師或訓導處,要 求查證。 十、結合家長會、教師會及社區組織,編組交通安全導護及校外巡查隊,維護 學童安全。 十一、規劃學生上下學交通路線、家長接送停車區及學生搭乘公車駐站導護。 十二、實施安全防暴教育及反綁架教育宣導活動。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校園安全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