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市警察局106年4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及防制作為1份(如附件),請利用各種活動及宣導管道加強事故防制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年4月份警察局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4月份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1件死亡11人;主要肇事時段以12-14、16-18、22-24時各發生2件,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肇事車種為機車6件,死亡年齡層以20-24歲及65歲以上各4人最多; 道路型態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0件最多。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勿飲酒後駕車及指定駕駛,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並全面執行駕駛車輛開啟大燈(全日),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四、宣導部分請持續配合目前所全國推行之四個核心概念宣導: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Post Navi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