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各校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教育宣導工作,並落實管制校園霸凌案件之調查、處理及輔導作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050087217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安全、溫馨、適性的友善校園環境,請指導轄屬學校運用各項集會場合(例如朝會、週會、結業式等),持續宣導防制校園霸凌應有之作為與責任,並於105學年新生始業輔導(新生訓練)期間,依學制列入適當課程,教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涵義(防制校園霸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及防制學生遭受網路賭博危害等),以建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正向推動友善校園。
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1條規定,學校受理申請(或知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應於3日內召開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2個月內調查處理完畢,以確認是否成立校園霸凌案件;請各校落實前揭期限規範,並積極與家長及學生溝通說明處理情形,俾使家長及學生了解學校積極調查及處置作為。
四、承上,經學校因應小組調查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之案件嚴重個案,可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供資源,若有特殊教育學生個案,則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提供協助。
五、請各校每學期定期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實施專題報告,強化學校教職員工知能及處理能力。

臺南市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105年5月事故特性

 

(四)教育防制作為

  1. 持續安排學生交通車不定點路邊聯合稽查5月份稽查10次20輛,1輛不合格(超載)。
  2. 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聯合巡查,以杜絕學生無照駕駛、端正騎機車戴安全帽及遵守交安規則等。5月份辦理校外聯合巡查計58次。
  3. 依事故發生類型:機車(6件)、高齡者(6件)、車與車類型發生7件。道路型態: 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7件及交岔路口(型態)發生7件最多。

肇事特性:本月肇事案件仍以高齡者居多,持續函請各校、樂齡中心將相關事故類型、特性納入重點宣教。

  1. 據警察局5月份A1、A2類交通事故分析資料持續發函各校及樂齡中心宣導:機車駕駛安全防制(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高齡者用路安全防制等。依肇事原因、時段等相關特性配合學校活動、課程、里民大會、社區大學及樂齡學習中心課程中加強安全教育宣導尤以高齡者為要。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