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暑假期間之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請轉知並利用各種活動及管道周知師生,以維學生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30日臺教社(一)字第1050074374號函辦理。
二、暑假期間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一)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二)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三)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勿酒後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行人(含長者)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05年4月份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4月份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20件死亡20人,主要肇事時段以14-16時、16-18時及18-20時各發生3件最多,肇事原因以自撞、自摔案件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肇事車種為機車14件,死亡年齡層為70-79歲長者6人最多(65歲以上共計7人);道路型態市區道路發生16件、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等。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及機車使用之安全教育的宣導。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
四、統計本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人與車類型發生3件、自撞類型發生8件、車與車類型發生9件,請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教育防制作為
- 持續安排學生交通車不定點路邊聯合稽查4月份稽查10次29輛,1輛不合格(超載)。
- 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聯合巡查,以杜絕學生無照駕駛、端正騎機車戴安全帽及遵守交安規則等。4月份辦理校外聯合巡查計60次。
- 依事故發生類型:機車(14件)、高齡者(7件)、自撞類型發生8件、車與車類型發生9件。道路型態: 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6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最多。
肇事特性: 未注意車前狀況(內含疲勞恍神駕駛、路 口及入彎道未減速失控、駕駛疏失、身體不適等)等,請各校將相關事故類型、特性納入重點宣教。
- 據警察局4月份A1、A2類交通事故分析資料持續發函各校宣導:機車駕駛安全防制(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高齡者用路安全防制等。依肇事原因、時段等相關特性配合學校活動、課程、里民大會、社區大學及樂齡學習中心課程中加強安全教育宣導尤以高齡者為要。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主旨:函轉本市警察局105年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及防制作為1份(如附件),請參考,並請利用各種活動及宣導管道加強事故防制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05年1月份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1月份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7件死亡17人,主要肇事時段以18-20時發生4件,肇事原因以自撞、自摔案件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肇事車種為機車7件,死亡年齡層為60-69歲長者4人最多(65歲以上共計6人);道路型態市區道路發生13件、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等。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及機車使用之安全教育的宣導。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
四、統計本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人與車類型發生6件、自撞類型發生4件、車與車類型發生7件,請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主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臺南市105年1月份A1類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5年度1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7件死亡17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 肇事時段分析:以18-20時發生4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7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第一當事人)分析:以機車發生7件最多。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3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人與車類型發生6件、自撞類型發生4件、車與車類型發生7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60-69歲死亡4人最多(65歲以上6人) (編號3、4 、5、10、11、13)。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1人(造成南台科技大學(研究)生1人受傷)。(編號2 )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 A1類事故第一當事者未有飲酒情形。
- A1類事故所有駕駛人中1人飲酒超過標準(呼氣值0.15mg/L) (編號8)。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6件,造成6人死亡,占本月A1類交通事故35%;有鑑於此本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運用員警於執行家戶訪問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