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市警察局105年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及防制作為1份(如附件),請參考,並請利用各種活動及宣導管道加強事故防制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05年1月份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1月份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7件死亡17人,主要肇事時段以18-20時發生4件,肇事原因以自撞、自摔案件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肇事車種為機車7件,死亡年齡層為60-69歲長者4人最多(65歲以上共計6人);道路型態市區道路發生13件、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等。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及機車使用之安全教育的宣導。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
四、統計本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人與車類型發生6件、自撞類型發生4件、車與車類型發生7件,請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主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臺南市105年1月份A1類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5年度1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7件死亡17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 肇事時段分析:以18-20時發生4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7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第一當事人)分析:以機車發生7件最多。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3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9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人與車類型發生6件、自撞類型發生4件、車與車類型發生7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60-69歲死亡4人最多(65歲以上6人) (編號3、4 、5、10、11、13)。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1人(造成南台科技大學(研究)生1人受傷)。(編號2 )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 A1類事故第一當事者未有飲酒情形。
- A1類事故所有駕駛人中1人飲酒超過標準(呼氣值0.15mg/L) (編號8)。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6件,造成6人死亡,占本月A1類交通事故35%;有鑑於此本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運用員警於執行家戶訪問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臺南市11月份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4年度11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20件死亡20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肇事時段分析:以16-18時、18-20時各發生3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10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分析:以機車發生10件最多。(未戴安帽編號7、18、20)。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16件最多,直路(型態)發生9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人與車類型發生3件、自撞類型發生6件、車與車類型發生11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30-39歲、50-59各死亡4人最多(65歲5人)。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6人(大學(研究)生3人死亡1人受傷及高中生1人死亡1人受傷)。(編號1、5、13、24)。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 統計本(11)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自撞、自摔案件計發生6件,造成6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30%。分析駕駛人自撞、自摔案件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許多人為了日常生計而日夜奔波勞碌,在駕駛行為表現上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渙散等情形,尤其隨著天候不佳、視線不良,倘若稍有疏失,很容易就發生碰撞橋墩、路旁固定物或自行摔倒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本局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 本月共發生2件自行車A1類交通事故,請於辦理各項活動時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