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修正之「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等5項防疫管理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11年12月6日南市交公運字第1111572858號函辦理。

二、檢附交通部修正之「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等5項防疫管理措施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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