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 COVID-19防疫新制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集中檢疫 場所工作指引」自112年4月30日起停止適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51895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函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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