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4
9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2月6日南市衛心字第1130027264號函辦理。
二、為讓民眾瞭解心理健康之重要性並能適時提供協助及轉介,提升民眾心理健康相關知能,請各校協助宣導讓更多民眾知曉及運用本市心理健康資源,並能於發現有需要幫助的民眾時能進行通報或提供相關資訊予當事人以利求助。
寒假及農曆春節期間各項聚會活動人群聚集及國人規劃國內、出國旅遊移動頻率增加,病毒傳播風險較高,為維護師生健康安全,親師生於假期間,持續留意身體自主健康管理,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保持手部清潔、遵守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況,請就醫並在家休息。
近日Covid-19疫情升溫,請尚未接種Covid-19
XBB疫苗的市民盡快至本市合約院所隨到隨打或至疫苗預約
平台預約。
1 月 24
1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85045 號函辦理。 二、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示(如附件),新加坡衛生部與 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 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 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三、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已將電 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 管制,並依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規定,任何人不 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 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網站資料顯示,截至 112 年 12 月 11 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 審查。 四、因寒假將屆且連假期間旅遊頻繁,請適時提醒教職員工生 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並廣為宣 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 「菸害防制法」規範。 五、有關類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 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 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 /topic/2020health ),以及「健康九九」網站 ( https://gov.tw/qsd )。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12 月 2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20236415 號 函辦理。 二、旨揭修訂版係整併「流感併發重症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 及「集會活動之流感群聚防治指引」相關內容,並更新個 案病例分類及死因相關性研判機制、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 監視作業登錄系統之上呼吸道感染通報條件及各權責單位 分工事項等相關文字說明。 三、有關旨揭工作手冊,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 下,請逕行下載參考應用。另疾管署將視實際防疫需要, 不定期修正公布,請隨時上網瀏覽或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