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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85045 號函辦理。 二、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示(如附件),新加坡衛生部與 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 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 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三、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已將電 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 管制,並依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規定,任何人不 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 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網站資料顯示,截至 112 年 12 月 11 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 審查。 四、因寒假將屆且連假期間旅遊頻繁,請適時提醒教職員工生 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並廣為宣 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 「菸害防制法」規範。 五、有關類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 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 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 /topic/2020health ),以及「健康九九」網站 ( https://gov.tw/qsd )。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12 月 2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20236415 號 函辦理。 二、旨揭修訂版係整併「流感併發重症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 及「集會活動之流感群聚防治指引」相關內容,並更新個 案病例分類及死因相關性研判機制、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 監視作業登錄系統之上呼吸道感染通報條件及各權責單位 分工事項等相關文字說明。 三、有關旨揭工作手冊,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 下,請逕行下載參考應用。另疾管署將視實際防疫需要, 不定期修正公布,請隨時上網瀏覽或下載運用。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1 月 2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20234523 號函辦理。 二、該局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臺南市立安南醫院-委託中國醫藥大學興建經營等六家醫療機構合作,辦理酒癮戒治處遇治療業務,若遇個案欲使用酒癮補助戒酒者,請協助就近轉診至以上合作醫療院所,或協助填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_113 年度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轉介單」,並傳真至該局心理健康科 06-6370007 或 Email:d00553@tncghb.gov.tw ,後續由該局協助轉介。 三、本方案每人每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累計補助額度以 4 萬元為限,補助時間:113 年 1 月 1 日至年度「酒癮治療服務方案」計畫補助經費用罄(公務預算與家防基金合併計算)。 四、另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之酒癮治療(酒駕吊銷執照三次須重考駕照者),其治療費用為完全自費,且 須至所轄監理站申請轉介單,並至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三家機構接受治療。 五、檢附 113 年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說明書(附件 1)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_113 年度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轉介單」(附件 2),相關資訊可至該局官方網站 https://reurl.cc/VRvjZY 查詢,或致電該局酒癮戒治防治專線 06-6357716 轉 195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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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要 85110
一、『8』睡滿 8 小時:晚上 9 點前上床睡覺,睡滿 8 小時,有助於增加學習記憶力
二、『5』天天 5 蔬果: 3 蔬 2 果能補充維生素,幫助消化系統讓腸道順暢
三、『1』四電少於一:每天看電視、玩電動、打電腦、用電話的時間少於 1 小時,用眼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
四、『1』天天運動 30 分:天天運動 30 分鐘,『快樂、長高、變聰明』
五、『0』零含糖飲料:每天喝足 1500cc(6 杯馬克杯)的白開水